2008年8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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砀山“两风办”离香港廉署有多远?
舒圣祥

  一个只有11名工作人员的非常设机构,在短短数月内,掀起了一座县城的吏治风暴。安徽砀山县干部作风、部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“两风办”),在一次检查活动中,把近7成的县直机关单位定为“不及格”。此外,这个机构还公开通报多名实权部门负责人,多名相关领导、公职人员被免职或开除(8月4日《新安晚报》)。
  有专家认为,砀山“两风办”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实质性成效,主要是因为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支持、“两风办”敢得罪人以及“两风办”自身建设过得硬。笔者对此实不敢苟同。
  如果我们沿着“两风办”的权力线向上寻索,就会发现这条看似颇有作为的权力线,最终只是牢牢拽在个别权力人手里,自然更不是被约束在精密设计的制度体系之中。换言之,“主要领导”一时的想法和一时的决心,决定着“两风办”的一切作为。这种“绝对权力”显现的一时的人治效果,怎么可能实现长远的廉政?
  笔者甚至敢说,这种情况下“两风办”的敢得罪人也是绝对靠不住的——既然是绝对权力,既然少数人足以决定一群官员的仕途,他们今天敢得罪人,明天就同样敢大搞“寻租”,这是自古以来诸多绝对权力机构共同演绎过的蜕变之路。至于“两风办”自身建设过硬,则更似无稽之谈。没有财产公开,没有人大监控,仅有挂在嘴边和写在纸上的“绝不向被督察的单位伸手”,这个临时机构所谓的“自身建设过硬”,又能坚持多久?
  “香港胜在有ICAC。”对于廉政建设,内地很多地方都欲学习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,这本是一件好事。可惜的是,画虎不成反类犬,没学到法治的精髓,却学来了人治的怪种——把法治条件下香港廉署只对特首负责的高度独立性,移植到没有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的环境下,就成了唯领导意志是从的绝对权力性。而这种“领导一重视问题就解决”的模式,又岂是香港廉署的“优势”?
  类似砀山“两风办”这样的机构,其实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。一开始也都轰轰烈烈,后来随着权力意志的嬗变,不是沦为“空壳”就是转向反面。所以,要问砀山“两风办”距离香港廉署有多远,关键不在于看这个机构对谁负责,而要看看机构设置下隐藏的监督机制完善程度的差别。